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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矿泉水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1987年我国首次颁布的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87),规定的9项界限指标,是根据我国的矿泉水招商资源特点并参考一些国家的标准经过论证而制定的。与欧共体(EC)标准指令和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法典标准相比,既有共同之处,也有自己的特点。但是都强调其天然性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的原则,有关水的限量指标,污染指标、微生物指标等要求是一致的,并根据国际先进标准进行同步调整,于1995年做了第一次修订,最近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所以,我国的饮用矿泉水标准与发达国家、欧共体、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是在同一水平上的,完全可以保证产品的“天然、纯净、安全、卫生”的要求。 我国饮用天然矿泉水产业规模化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目前全国已经勘查评价和鉴定的矿泉水水源有4100余处,其中三分之一的水源经过了国家级鉴定。有1200余家瓶(桶)装矿泉水企业,年开采总量约为1000余万吨,生产规模大多为年产10000吨以下的中小型企业,年产10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仅在广东、四川、云南和吉林等地。 在吉林长白山地区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区域性天然矿泉水水源保护区。命名吉林省白山市为“中国矿泉城”。命名四川省什邡市、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吉林省安图县为“中国矿泉水之乡”。命名四川“蓝剑——冰川时代”矿泉水水源、云南“石林天外天”矿泉水水源、西藏“5100冰川”矿泉水水源、辽宁辽阳弓长岭区“八宝琉璃井”矿泉水水源、湖北武汉“智慧泉”矿泉水水源等多处水源为“中国优质矿泉水水源”称号。上述活动为促进我国矿泉水产业的发展和振兴地方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矿泉水产业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其产销量发展较快。全国矿泉水产量自1990年的15万吨(80余厂家)增加到1994年的93万吨、1995年169万吨(国家统计局资料)、1997年的194万吨。自1996年开始矿泉水市场出现滑坡,其增长速度开始放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异军突起的纯净水市场造成的冲击外,宏观市场环境和矿泉水行业自身的一些问题也是重要原因。 影响我国矿泉水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一是饮用水市场缺少规范化管理,造成市场的无序竞争;二是资金雄厚的大型矿泉水企业数量有限,影响了规模化开发、全国已开发生产的矿泉水水源地,只占已经鉴定的三分之一;三是矿泉水产品缺少特色,尤其高端产品更少;四是人们科学和健康饮水观念尚未形成主流,矿泉水知识普及和宣传不够;五是矿泉水产业税赋较重(勘查费、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双证费、年检费等)与其他种类瓶装水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等方面。影响矿泉水行业发展的问题,迫切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减轻税赋,从机制和法律法规上解决多头管理、重复收费的矛盾。有些问题已开始影响矿泉水产业的有序发展。 文章原创来源:泰山矿泉水、泰山矿泉水代理、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代理 |